
交警查处涉嫌违法拼装的机动三轮车

涉嫌超载、无牌上路的电动三轮车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净化城市环境,根据统一安排部署,昨天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改装“炸街”车、移动作业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昨天是集中整治行动首日,记者跟随公安交警部门上路查处“五类车”违法行为。昨天一天,市区各执勤大队共查扣“五类车”26辆,处罚“五类车”交通违法15起,登记49辆。
现场:
这些车辆涉嫌超载被查扣
昨天上午9点,在维扬路和杨柳青路交叉口的维蜀岗,一辆涉嫌违法拼装的机动三轮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辆车的动力装置有问题,是后期加装上去的。”民警询问驾驶员后得知,对方没有驾驶证,车身也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悬挂号牌,且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而且你的车辆涉嫌拼装和改装。”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程路对这名驾驶员明理释法,当场对违法车辆进行查扣。
随后,同样在维蜀岗路段,民警发现一辆涉嫌超载和无牌上路的电动三轮车。记者看到,这辆车上满载数十包水泥。程路介绍,从这辆车的外观来看,车辆号牌显然不是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属于伪造号牌,此外这辆车装载了水泥等建筑材料,很有可能涉嫌超载,交警部门也进行了查扣。
上午9点30分左右,在维扬路和教院路交叉口,一辆运输建筑垃圾的变形拖拉机违规停放在路口。警方随即联系货车驾驶员对其进行了处罚。绕车身观察一圈后,程路告诉记者:“这辆车属于低速载货汽车中的一个类型,车上的货物涉嫌超载,且这里是禁行范围,驾驶员闯禁区。”
在昨天的“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区各执勤大队共查扣“五类车”26辆,处罚“五类车”交通违法15起,登记49辆。
整治:
“零点行动”打击“炸街”车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行动将加强路面违法查处。市区各大队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辆,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守候伏击和缉查布控、常规勤务和铁骑勤务相结合等方式。
针对夜间非法上路的改装“炸街”车,各大队将通过深入摸排、分析研判,适时组织开展夜查行动、“零点”行动,实施精准打击。
与此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类型,警方将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按照交通违法行为的种类,该处罚的现场处罚,该扣车的一律扣车。
针对电动三、四轮车,将根据相关要求,对载货、营运搭客的一律扣车处理;对非法上路的封闭电动三、四轮车,除驾驶人年龄超过60周岁或身体异常、特异体质等人群外(可对其进行信息登记,并做好禁止上路行驶的宣传教育工作后放行),其余一律实行扣车处理。
针对改装“炸街”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拦截,扣车并要求恢复原状后对其进行处罚;无法现场拦截的记录车号,经查询后通知当事人到大队处理,并报交控中心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行精准研判打击。
针对移动作业车,对其进行信息登记,并做好禁止上路行驶的宣传教育工作。
警方还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对市区电动两、三、四轮车销售商家店铺开展源头监管工作,及时转递农机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农机及机手年检年审过户等业务时,督促其清理违法后再办理相关业务,确保罚款、记分、学习都能落实到位。交警部门将协调辖区派出所、街办,根据电动三、四轮车登记信息,上门做好车主的劝导工作,督促其不得违法上路行驶。
行动时间表
交警部门介绍,此次“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每旬突出一类车型,一车采取一个对策,并形成常态长效严管机制。
1.低速载货汽车(含农用车、变拖)(2020年12月22日—12月31日):无牌无证、逾期未检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闯禁区、违法载人载货、超载、私自改装等。
2.机动三轮车(2021年1月1日—1月10日):无牌无证、逾期未检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闯禁区、违法载货等。
3.电动三、四轮车(含载货电动三轮车、搭客营运电动三轮车、封闭电动三、四轮车)(2021年1月11日—1月20日):非法上路行驶等。
4.改装“炸街”车(含“炸街”二轮摩托车)(2021年1月21日—30日):私自改装、无牌无证、拼装、报废等非法上路行驶的。
5.移动作业车(含叉车、挖掘机、推土机等)(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30日):违停、非法上路行驶等。
通讯员 祝隽 记者 刘宁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