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记者 林倩雯
《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已有近两年的时间,记者昨天从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为充分展示扬州市贯彻实施《条例》近两年以来的非议保护成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实践案例遴选工作。
案例推荐范围包括非遗传统工艺振兴优秀实践案例、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实践案例、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非遗宣传传播优秀实践案例、非遗项目扶贫优秀实践案例、非遗特色创意优秀实践案例、非遗数字化保护优秀实践案例、其他形式的非遗优秀实践案例。
遴选结果计划于《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主题活动期间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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