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民小爱记者姜涛)日前,扬州出台《关于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助推乡村有效治理的实施意见》,对开展“三社联动”的农村社区提出要求:实现每个至少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2名以上持证社工,有一批注册登记的志愿者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每年实施购买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的目标。
“三社联动”是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的高效联动机制,近年来在创新城市社区治理、提升服务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意见》从完善基层社区基础平台功能、健全社会组织服务载体、发挥社会工作专业支撑作用、健全“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四个方面推进“三社联动”,助推乡村有效治理。
为充分发挥“三社联动”机制在农村服务重点人群、调处矛盾纠纷、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的作用,补齐农村治理服务短板,《意见》要求,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落实农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推广“开放式办公、一门式受理、一口清导办”的全科社工服务,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挖掘农村社区各类人才资源,鼓励培养其成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发挥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在“三社联动”中的载体作用;在农村社区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倡导拥有3名以上持证社工的农村社区建立社工工作室,使其成为社区独立社工开展社会工作实务的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