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4日扬州讯(晓艳 赵越 李源)3月14日,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引进扬州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扬州启动全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资助申报工作,凡在扬州注册成立,正常纳税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企业引进的人才皆可申报资助。
本次是人才住房保障新政发布后的首次申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来扬创新创业的企业人才,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租房和购房补贴。其中,全职在扬州市企业创新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根据人才类别,连续三年可享受每月不低于500-3000元的租房补贴。在市区企业创新创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可享受6-2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此前已经享受租房补贴但未满资助年限的人才,如果符合原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继续享受补贴条件的,可按原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继续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向企业所属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