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7日讯 昨日,省工商局发布了2017年商标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高邮市一家店铺。该店铺销售的洗漱用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高邮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6.8万元。
事件
销售假冒“舒肤佳”等被罚16.8万
2017年6月15日,扬州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李某的店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店内销售的“舒肤佳”“飘柔”“海飞丝”“玉兰油”“潘婷”“汰渍”“P&G”等均为侵权产品。至案发,当事人已销售部分商品,违法经营额3.74万元。
上述商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为侵权假冒商品,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的进货票据和进货渠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侵权行为。扬州高邮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6.8万元。
查处
顺藤摸瓜,一举端掉售假窝点
记者从高邮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并未立即对当事人李某进行调查处理,而是通过进一步跟踪调查,发现李某销售的侵权商品均是从市区某批发部购进,执法人员摸清了该批发部的仓库所在地后,会同商标权利人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同时进行突击检查,一举端掉售假窝点。
高邮市市场监管局一负责人介绍,该案件侵犯的注册商标品种多、数量大,涉案商品均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执法人员行动迅速,查处有力,及时有效地制止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分析
商标侵权假冒案呈现三大趋势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2017年商标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当前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呈现三大趋势:首先,生活日用消费品侵权假冒仍是案件的主要类型;其次,网络商标侵权假冒(包括微信侵权等方式)呈现多样化;另外,需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配合的案件越来越多。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领域的侵权假冒较之以前的贴牌、使用近似商标侵权等侵权形式,其侵权手段和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表现的更加隐蔽和专业。”该负责人认为,针对此现状,职能部门须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网络平台商的对接,开展数据打假,提高网络打假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