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记者 何瑞琳

3月29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方桂林为扬州市副市长。
免去王继荣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柏鸣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郭锦勇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丁朝阳、杜立新、茆小松、姚仕廉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蒋桂芳、叶燕琼的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珺子、于喆、肖建华、刘世代、刘红、杨玲、刘法泽的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王珺子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郭锦勇的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