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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广场停车场属二类区 将实行政府定价计时收费
2017-11-22 09: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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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22日讯 近期,市物价局将核定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拟定标准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您可在2017年11月27日前将自己的意见以网络、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据了解,根据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扬价服〔2014〕50号) 和《关于重新制定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扬价服〔2014〕51号)的相关规定。

  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所属区域为二类区,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方式为计时收费,按二类区室外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首小时4元/小时、首小时后2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小时、首小时后1元/小时;大型车白天首小时5元/小时、首小时后3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5元/小时、首小时后1元/小时。其他事项按照《扬州市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和明确市区机动车停放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扬价服〔2016〕72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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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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