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助的猫头鹰。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观念更是深入人心,10月25日,射阳警民携手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当天13时许,射阳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双龙兴村某店铺门口捡到一只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求救助。值班民警孙鑫立刻赶至现场,看到了蜷缩在角落的“萌鸟”。经初步查看发现,这只鸟并无明显外伤,但无法起飞。随即民警联系当地林业部门,经专家核实,这只受伤的“萌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民警当下采取保护措施,并移交给当地林业部门妥善安置,待其好转后再放归自然。
周秀玲 赵紫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