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为坚决遏制和打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泛滥问题,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安全、放心、节俭的中秋和国庆佳节,根据国家、省市场监管部门统一部署,盐城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共同营造绿色低碳社会。
开展联动执法
当天上午,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开展了执法检查行动,其中,市区成立12个专项检查小组对星级宾馆、高档饭店、大型商超、电商平台、茶酒商行等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执法检查,市市场监管局机关3个小组参与检查,县(市、区)同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紧盯过度包装、价格行为、食品安全、标准计量、广告宣传等投诉举报量大、舆情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天价”月饼等问题,密切关注月饼销售价格超过500元以及以定制或文创等名义开发的高端月饼礼品,对月饼过度包装行为依法纠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盐南高新区检查现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辖区内两家大型综合体内四家经营商户和一家大型酒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天价”月饼。在宝龙商圈的元祖食品及格丽思食品等商户专项行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依规执法,市民正常消费不受影响,他们一边选购食品,一边听执法人员现场宣传绿色低碳包装、简约适度消费理念,并为市场监管人员文明执法点赞。
在盐城金鹰聚龙湖购物中心超市内,执法人员现场对月饼、茶叶等包装食品进行检查,发现最贵的月饼标价为498元,没有超过单价500元的“红线”。此外,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有两家商户存在月饼与茶叶混装销售的行为,商家对执法检查非常支持,并积极整改到位。
本次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7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33个,查到涉嫌销售“天价”月饼153盒,涉嫌销售过度包装月饼3起,当场责令改正2起,立案调查2件,抽样7个批次。
强化普法宣传
检查行动中,市场监管人员采取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现行商品过度包装的国家标准和第1号修改单规定内容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遵守限制过度包装的法律义务。执法人员共现场发放348份《政策提醒函》。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处长徐文龙告诉记者,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法律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8月15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该规定要求减少包装层数,压缩包装空隙,降低包装成本,限制包材类型,严格混装要求。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月饼包装体积缩减了42%。其中,价格在100元以下的包装成本占销售价的比例不超过20%;价格在100元以上的包装成本占销售价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包装月饼,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8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党媒专门发布《政策提醒函》,欢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月饼、蟹卡蟹券等相关商品包装、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我市将坚持全覆盖监管,对月饼生产企业、大型酒店商超应查尽查,确保全覆盖无盲区。聚焦重点商品、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办案。
同时将聚焦重点场所,加大对星级宾馆、高档饭店、豪华会所、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等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过度包装、价格欺诈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组织监管、执法部门和技术机构协调联动,力争快查案源、快办案件、快出成效,并在中秋、国庆前后集中曝光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涉蟹卡蟹券的典型案例。
倡导绿色消费
整治过程中,我市全面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开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包装设计,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公开其执行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自觉抵制过度包装,理性消费拒绝浪费,践行绿色节约消费。购买时注意查看月饼产品的外包装是否完整、清洁,同时查看SC标志、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谨慎选择“网红”直播带货等形式销售的月饼,网购时要和卖家约定服务细节,以免买到“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近年来,部分商家为使月饼更加畅销,过分注重商品“颜值”,对月饼进行过度包装,并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还造成了社会资源浪费。全市消费者要自觉树立绿色的消费理念,自觉选择简约适度的包装产品,对怀疑有过度包装的商品、“天价”月饼等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据悉,此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10月份,为期两个月。执法人员将加强过度包装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充分挖掘线上线下各类线索,对举报线索深入核查;紧盯“天价”月饼,从食品安全、价格行为、过度包装、广告宣传、刷单炒信等方面规范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网络交易监测,督促电商平台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节日商品广告监测,对发现的“天价”月饼及涉蟹卡蟹券和过度包装违法行为等予以曝光,并将行政处罚文书录入信用公示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蟹卡蟹券预付卡经营监管,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计量作弊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