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徐州家长 身高不足1.4米儿童不得坐副驾
2024-01-09 09:57:00  来源:徐州日报  
1
听新闻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广大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出行保护。第31条规定:安排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安排四周岁以上身高不足1.4米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的,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或者使用增高垫;未满十二周岁或者身高不足1.4米的未成年人乘车,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

除此之外,《条例》还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其他保护性条款予以规定。《条例》第7条明确: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治教育内容,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融入素质教育和文明校园创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条例》第32条明确了: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条例》第47条明确了:“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滑板、旱冰鞋”等非道路车辆、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记者 王彬)

标签: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