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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促进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健康发展 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2022-10-18 12:0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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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0月18日徐州讯(记者 张扬)今天上午,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促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主体框架包括总体要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和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上,《实施意见》分别对以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进行明确。对土地分割、合并转让等条件,也在《实施意见》中予以细化。

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出租的适用条件,提出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或转租的,出租后相关权利、义务仍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承担。同时,加强划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提出建立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收益年度申报制度,规范申报缴纳工作。

建设用地使用权如需抵押,《实施意见》分别对以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条件进行了明确。《实施意见》对抵押限制放宽进行了放宽,规定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申请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办理不动产抵押相关手续。在抵押权能上,探索允许不以公益为目的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土地用途不改变、利益相关人权益不受损。

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已经实现了“跨省通办”“一网通办”“远程异地评标”等合作机制,做大做强徐州土地二级市场并对周边形成强辐射,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区域存量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配置。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推动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必将对完善徐州市二级市场交易规则、健全服务监管体系、促进土地要素流通、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标签:用地使用权;实施意见;抵押
责编:张承辰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