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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公安局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0-07-28 15: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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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7月28日徐州讯 今年以来,沛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全力支持服务全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不得随意对企业经营者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不得随意干预企业生产经营,不得随意查封、冻结企业账册、账号,不得随意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言论和报道。未经上级公安机关依法指定,不得对无管辖权的案件立案侦查,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

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中出现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民营企业历史上有过的经营不规范行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必须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依法推动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促进企业合法经营、防范风险、健全管理、依法维权,帮助企业提高识骗防骗能力,预防企业内部发生犯罪行为。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了解有关需求、征求工作意见、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涉法维权协调机制,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办理民营企业经营者提出申诉要求的案件,发现执法过错的案件第一时间启动纠错程序,依法纠正。建立健全企业经营者担任特邀监督员机制,着力构建亲清新型警企关系。(边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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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