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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1年第7统计督察组进驻无锡市开展统计督察
2021-11-18 15:17:00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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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1年第7统计督察组进驻无锡市开展统计督察

费丽明讲话 杜小刚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赵建军主持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的重要时刻,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1年第7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无锡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1月17日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费丽明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相关事宜,并提出工作要求。市委书记杜小刚介绍相关工作情况,代市长赵建军主持会议。

费丽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统计改革现代化,统计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今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是继《意见》《办法》《规定》之后,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又一个重要文件,为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进程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通过深化统计改革、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构建统计诚信体系,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江苏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江苏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中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提供统计保障。

杜小刚感谢省统计局长期以来给予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他说,近年来,无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服务大局、压实责任、打牢基础,在深化改革创新、依法管统治统、提高数据质量、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无锡将全面落实此次统计督察各项要求,以讲政治的高度接受督察、以最诚恳的态度做好配合、以钉钉子的精神整改问题,按照“项目化、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要求,狠抓问题清零、标本兼治、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统计质量和水平,为无锡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现代化篇章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保障。

赵建军在主持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支持、整改上动真碰硬,全力配合服务好督察组的工作,全力落实好督察组提出的要求,坚决整改好督察过程中指出的问题,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改革创新,推动无锡市统计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蒋云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蒋敏,以及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悉,江苏省统计局2021年第7统计督察组将对无锡市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10-85613171;举报邮箱:江苏省无锡市A341号邮政信箱,邮编:214000;举报电子邮箱:tjdc@yw.tj.wuxi.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1年11月17日—11月26日,受理时间为每天9:00—11:30、14:00—17:30。(高美梅、惠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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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邵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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