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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人大创新监督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
2023-07-24 10:45: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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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宜兴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深化推进全市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的决定》,支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这项工作,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有效防范企业风险,帮助企业合规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共同打造“宜兴业”营商环境品牌。这是宜兴人大在全国率先作出的关于深化推进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方面的决定。

公益损害风险防控,是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秉持“预防为先、诉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公益损害风险发生的机制创新。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在依法不捕不诉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的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把握深层需求,精准监督议题。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时了解到,全市部分企业因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意识不足、经营管理粗放,个别企业经营者唯利是图等原因,造成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税收征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企业违法行为和犯罪多发。面对企业违法犯罪的易发态势,执法司法中“重打击处理、轻源头治理”的惯性思维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广大企业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期待,不仅仅是提供办事办证便捷服务,更在于合规方面的专业指导、统一规范的执法司法标准。宜兴市检察机关发挥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并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在依法惩戒涉案企业的同时,引导企业走上“自我救赎”之路,融合发挥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两项职能,提供良好法治服务,帮助企业梳理查找经营管理、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等潜在风险,堵塞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最终实现对企业违法、犯罪的全面防控、标本兼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此,宜兴市人大常委会从2022年开始精准聚焦“公益损害防控和企业合规”这个新生事物,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作出决定等法定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依法推动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预防和减少涉企违法犯罪、损害公益行为,确保企业经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提供有力支持,依法作出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此次,宜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扣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事项,积极探索,依法作出《关于深化推进全市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的决定》,及时保证上级重大决策有效落实,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积极组织、中心统筹协调、各方支持配合的良好格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总体原则、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制度机制、规范合规程序、经费保障、定期报告等内容,其中《决定》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依法履职,统筹发挥检察职能,牵头推进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应当根据自身职能,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督促、引导、帮助企业开展违法、犯罪风险防控。《决定》要求检察机关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损害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推进情况。

拧紧监督链条,持续跟踪监督。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推进公益损害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审议意见的反馈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重点审议,对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开展执法检查,并启动满意度测评工作,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认真落实法律责任,深化推进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助力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据了解,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在宜兴顺利推进,已初见成效。2022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3件、行政公益诉讼250件,对10家涉案企业进行刑事合规治理后决定不起诉,上述企业全年实现税收1.2亿元。一批典型案例获得肯定推广,在全国率先探索对环保、食药等领域企业启动行政合规,办理案件3件。办理的某建设公司单位行贿合规等4件案件分别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参考性案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一份企业合规方案入选最高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参考文件》,被作为范本向全国推广。1件环保领域案件写入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社会关注度影响力逐步提升。(宜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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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欣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