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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无锡相关待遇即将发放到位
2020-12-17 10:26:00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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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自今年开始,江苏省将统一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均有上调,无锡相关人员待遇即将发放到位。
从伤残津贴来看,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63元,二级234元,三级228元,四级223元。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将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52%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及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本人工资所涉及的基数,将参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7602元/月执行。
据了解,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领取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从2020年7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的补发金额将在2020年12月发放到位。 (陈钰洁)

标签: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伤残;津贴
责编:张慰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