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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创新推出企业不动产“预告登记”
2024-01-30 14:55: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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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谢荣 通讯员 马腾云 蔡建峰)“我们急需土地上马新项目,就在万分焦急的时候,没想到园区和自规部门突破常规,通过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解了大难题!”近日,泰州市航宇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雷超告诉记者,这件事让他们真实感受到了“泰好办”优质营商环境。

据了解,这是全市首例企业不动产“预告登记”。

航宇电器是泰州电子信息产业园重点企业,为央企三级子公司,现有三个厂区均已无法布局新的生产线,但投资大型项目需国家国资委审批,周期又比较长。为帮助企业快速推进新项目、抢抓市场新机遇,泰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方面主动联系航宇电器,另一方面积极向市自规局等有关部门寻求解决方案,最终商定以园区平台公司鑫泰集团名义竞拍新地块,然后与航宇电器现有资产进行置换。最终,在市自规局帮助下,由航宇电器作为权利人、鑫泰集团作为义务人的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成功办理,鑫泰集团将竞拍地块使用权益转让给航宇电器,既快速解决企业用地需求,又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前不久召开的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指出,泰州产业要实现‘破局突围’,工作中要突出‘四个关键抓手、一个基本盘’。这个‘基本盘’,就是营商环境。”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港区委常委,电子信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党工委书记、主任夏爱东说,“园区正全力营造开放、透明、诚信、高效的营商环境,此次服务航宇电器的创新做法,不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效益,也为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生态。”

这一创新举措的突破点在哪里?

据了解,若按照常规,企业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办理土地转让手续,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否则不能转让。去年9月,《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要素保障“护航行动”方案》出台,推出一揽子创新举措。此次鑫泰集团与航宇电器办理土地“预告登记”,即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航宇电器可先行启动项目建设,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买卖双方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也就是说,允许未完成投资总额25%的国有建设用地在签订转让协议后,先行办理转移预告登记,从而保障受让方的权益,对地块的后续开发活动起到促进作用。”市自规局确权登记处处长顾骏驰介绍,这突破了以前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方能办理其他手续的制约瓶颈,大大缩短了企业投资周期,同时促进土地要素流转,有效盘活存量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投资强度,更好地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软实力的体现。”夏爱东说,下一步,泰州电子信息产业园将与更多职能部门联手,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更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牢牢站稳全省第一方阵贡献更大园区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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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