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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泰州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不变
2022-01-26 16:50:00  来源: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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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上午,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禁放办”)召开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今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范围和规定。

据悉,2021年,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警情332起,经查证共立行政案件查处149起。“城郊接合部的一些人心存侥幸,或是一些老年人图喜庆而燃放了爆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徐立勤表示,通过宣传和严查,取得了一些成效。

今年的城区禁放范围不变。海陵区、医药高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健康大道以北、引江河以东、京泰路(京泰路南延线经周山河至东风快速路)和东风快速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高港区:环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形成的区域。姜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根据《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9类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分别是: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商品交易市场,住宅小区;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城市快速路沿线;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城市绿地、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销售场所,输气(油)设施,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以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在禁放区域和地点外,每天6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这当中,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八燃放烟花爆竹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在禁放区域和地点外,中高考期间等一些特殊时段,全天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这些时段包括:(一)中考、高考期间;(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三)重大活动保障期间。

市民若发现有人有违规燃放行为,可拨打110报警。巡查人员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证,确定主要违法行为人,依法劝导制止,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不听劝导,依然我行我素违规燃放的,警方将第一时间带至公安机关查证询问,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传唤直至强制传唤,采取罚款直至拘留的手段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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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