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2021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据悉,新版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另有中药饮片892种,为历年来最多。
本次目录调整紧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用药需求,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的保障工作,及时将相关治疗用药纳入支付范围。同时,直接调入7种非独家药品,67种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对价格或费用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39种原目录内独家药品进行降价谈判,最高降幅68.04%。
本次调整新纳入的药品,绝大多数品种支付范围一律与说明书保持一致。同时,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取消了目录内原有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
74个目录外新增药品涉及21个临床组别,其中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20种,肿瘤用药18种,丙肝、艾滋病等抗感染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7种,新冠肺炎治疗用药2种,其他领域用药12种,患者受益面广泛。
此外,《2021版国家目录》中直接调入的药品全部为乙类,个人自付比例全市统一,最高不超过30%。
《2021版国家目录》共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67个,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全部纳入我市“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其中,35个国谈药纳入“双通道”管理单独支付。单独支付药品不设起付线,直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单独支付。药品职工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60%;18个抗癌靶向药及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和阿加糖酶α注射用浓溶液2个罕见病用药个人自付部分进入大病保险,实现重特病患者衔接大病保障叠加享受医保待遇,保证了罕见病参保患者原有的待遇不降低;除35个纳入单独支付的国谈药外,其余32个国谈药执行原有医保政策。
参保患者使用67个国医保谈判药,在国医保谈判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国医保谈判药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待遇一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全市共有2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8家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使用“双通道”药品提供配备供药服务。
《2021版国家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在药品通用名一致的条件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