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法院宣堡法庭通过邮寄书信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被告远在云南某监狱服刑的离婚案件。
据办案法官介绍,张某与张妻于201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美满的家庭没能牵绊住张某犯罪的步伐。2016年,张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随后被送入云南省临沧监狱服刑。
今年年初,张妻向泰兴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然而张妻家境贫寒、孩子年幼,加之路途遥远,如果去云南监狱开庭,将面临路费太高、孩子无人照料等现实问题。
鉴于此,承办法官尝试着给被告张某寄了一封信,信中写了张妻的诉求以及调解的相关意见。
原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张某回信了。他表示愿意离婚,唯一的要求是:在他服刑期间,儿子随张妻生活;他出狱后,儿子归他抚养。
收到回信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找到张妻,将回信交给她。张妻沉默许久后,同意了。
于是承办法官制作了调解协议,让张妻签名,并将该调解协议随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材料一并委托云南省临沧监狱向张某送达。
张某收到起诉状副本和调解协议后,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名,并将之寄回宣堡法庭。
至此,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以“书信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丁新春 常志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