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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两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8-12-05 14:56: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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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徐华涉嫌单位受贿罪、受贿罪一案,由海陵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18年11月19日移送海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海陵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兴化市服务业局经济运行科科长赵京飞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兴化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18年11月19日移送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兴化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记者 春成)

标签:海陵区;兴化市;检察院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