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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苏州“三农”这么干
2023-02-15 10:38:00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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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最新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出发,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对于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苏州,作为著名的鱼米之乡,接下来的“三农”工作着力点在哪些方面?

近日印发的《苏州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深入实施保供提升、产业振兴、美村提质、乡村善治、数智乡村、共富乡村六大行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苏州样板,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为农业强国、农业强省建设作出引领示范。

从三年行动计划到新三年行动方案

苏州“三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特别是2020年以来,苏州对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业农村部与江苏省部省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的苏南地区“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出台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实践。

三年来,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水平逐年稳步提升,体现为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农村现代化建设展现新面貌,农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

数据显示,2022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51.1亿元,粮食面积、总产分别达192.42万亩、18.48亿斤,产量和种植面积均为近五年来最高水平,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99.69%,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73%。苏州市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连续三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累计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1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数量居全省第一。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38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至1.82:1,省定标准下集体经济强村占比100%。

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探索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后,苏州出台“三年行动方案”,锚定“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为全省全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苏州方案和经验。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年行动方案”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苏州要在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上谋划新篇章展现新作为,另一方面体现一以贯之接续奋斗,既突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又立足既有基础体现连续性稳定性。此外,聚焦补短补弱推进全面振兴,提出推进乡村振兴片区化发展,加快乡村的全面覆盖、内涵的全面体现、水平的全面提升、发展的全面融合和改革的全面探索,努力为破解乡村建设发展的均衡性、普惠性、可持续性难题提供指引。

“四三二一”锁定四个方面目标定位

未来三年,苏州“三农”怎么干?“三年行动方案”敲定了到2025年苏州在农业、农村、农民、城乡融合四个方面的目标定位。

一个目标是:到2025年,苏州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标志性成果,农业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率先形成一套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路径、工作体系、评价体系,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经验模式,苏州乡村振兴水平更高、内涵更全、特色更鲜明、示范引领性更强,成为新时代鱼米之乡最直接最可感的美丽窗口。

农业农村现代化所涉及的农业、农村、农民、城乡融合四个方面的定位,概括为“四三二一”:

“四”为农业供给、生态、文化、富民“四大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乡村产业融合进一步深化,产业质量和效能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地方特色优势、功能多元、业态复合、蓬勃发展的都市生态农业标杆。

“三”是乡村新功能构建、新空间拓展、新要素注入“三新特质”实现全域化统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要素集成、全方位展示,集中力量在全市打造一批资源整合、区域协同、连片发展、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促进乡村由“单打独斗”走向“集聚协同”。到2025年,建设乡村振兴跨县域示范片区5个以上,跨镇域示范片区10个以上,纳入片区化协同规划建设的行政村实现全覆盖。

“二”是农民生活富裕、精神富足“两富水平”实现关键性提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深入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全面提升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基本形成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是城乡深度融合“一体发展”实现实质性突破。进一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基本权益平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收入水平均衡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建成协调发展、普惠共享、共同富裕的美好家园。

六大行动25项任务及四方面要素支撑

苏州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时间表,也有路线图。“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实施六大行动25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

市委农办综合督查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六大行动的前两项是实施稳产保供提升行动和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前者重点包括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科技兴农机械强农、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后者重点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做精新产业新业态、做优乡村新型服务业、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体现了苏州始终突出坚持农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不动摇,不断强化农业供给、生态、文化、富民功能,努力为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苏州贡献。”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

其他行动包括:实施美丽乡村提质行动,重点包括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守护乡村绿色生态空间、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统筹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治理增效行动,重点包括强化党建引领健全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水平,传承农耕文明培育和美乡风;实施数智乡村赋能行动,重点包括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完善,加快智慧农业赋能,加快数字治理提档;实施共富乡村促进行动,重点包括提升农民就业水平,推动农村创业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美美乡村”强村富民计划,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如何保障六大行动及任务的实施和完成?“三年行动方案”强调加大支农投入、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用地保障等四个方面要素投入。比如,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3至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计提比例分别达到6%、8%和10%以上。组建金融下乡青年突击队,推广“新农菁英贷”,有效满足农村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6000人次以上。到2025年,累计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典型1700个,新增培训巾帼新农人300人。各县级市(涉农区)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项目。苏报记者 陆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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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邵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