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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九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协同办理
2022-12-14 10:45:00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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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人社局消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协同办理暂行办法》近日印发,九城市将推进档案转递、审核等高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协同办理,为办事人才省却多地跑、多窗口跑的麻烦。

根据暂行办法,九城市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将设置“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人才公共服务通办”专窗,窗口统一悬挂标识牌。涉及九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均通过专窗办理,实现人才公共服务“一窗办理”。

暂行办法明确,档案转递“九城通办”,实现人事档案转递“一地办、一次办”。符合条件的办事人才,只需在办理人事档案转入申请的同时,委托转入地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代办调档手续,无须再跑人事档案保管地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同时,在互信互认的基础上,在九城市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申请的公共事项审批,需审核人事档案,审档地和档案保管地不是同一城市的,纸制实物档案可提供异地代审核服务。已实现人事档案数字化的,可开通电子人事档案远程阅档通道,提供远程阅档服务。档案审核“互认互通”,省去档案调入转递的时间,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高办事效率。记者 邵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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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邵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