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苏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134元,继续位列全省第一,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05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962元。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获悉,前三季度,苏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增速小幅回升,城乡收入比缩小。
记者了解到,前三季度,苏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3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58元,同比增长4.2%,增速较上半年回升0.6个百分点。从绝对量水平来看,苏州全体居民收入在全省十三个设区市中继续位列第一,约是全国的2.0倍、全省的1.4倍;增速虽较上半年有所回升,但较为缓慢。
从城乡居民收入来看,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城乡收入比缩小。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6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57元,同比增长5.6%;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05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18元,同比增长3.6%。前三季度,苏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5:1,较2021年同期缩小了0.04。
从四项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贡献最大。今年以来,苏州不断加大援企稳岗政策力度,加强就业支持力度,居民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前三季度,苏州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393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5元,同比增长4.7%。“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1.1%,贡献率在四项构成中最高,是拉动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引擎。”苏州调查队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转移净收入增速最快。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苏州全体居民转移净收入763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74元,同比增长6.6%,在收入四项构成中增速最快。
此外,前三季度,苏州全体居民经营净收入525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5元,同比增长1.1%;苏州全体居民财产净收入730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5元,同比增长1.3%,两者增速较慢。记者 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