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邵群)苏州市区2021结算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缴费工资申报正在加紧进行。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单位2020年内发放的年终奖金等。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总额,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从严处理。
2021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由缴费单位按照职工2020自然年度实际工资收入总额进行申报。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单位申报人数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2020年12月结算在职职工人数为准。不在名单中、2021年1月后进入单位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已列入名单、2021年1月后调离的职工仍应申报。2020年内进入本单位、工资收入不足1年的职工,折算成全年工资收入申报。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本人当前月伤残津贴乘以12个月后申报。
按规定,网上申报应于6月10日前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申报缴费工资回盘,并将花名册报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2020年度劳动工资年报或财务年报。其余单位应于6月10日前将拷有申报文件的U盘、花名册和年报,报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
申报结束后,市社保中心将根据2021结算年度市区缴费工资上、下限,按规定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统一处理,作为2021结算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按年缴费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将于7月起启用。逾期未申报的缴费单位,7月起将按6月缴费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并列为2021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