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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工伤保险缴费费率5月1日起调整
2021-05-01 12:13:00  来源:引力播移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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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苏州市人社部门获悉,从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苏州市区(含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30日到期后,将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征缴费率继续按基准费率下浮50%执行。

记者同时获悉,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缴费基数的0.15%~1.5%调整至0.2%~1.9%(详见下图)。同时,暂停执行浮动费率,取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比例,按照《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率浮动周期执行。

苏州市社保中心提醒,苏州市区工伤保险费率批量调整已完成,相关单位需及时关注5月社会保险费结算情况,确保扣缴账户留有足够资金。(苏报融媒记者 邵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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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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