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欠1元不还也能起诉
2021-02-20 19:16:00  来源:苏州新闻网  
1
听新闻

小沈通过微信追讨,对方多次拖延。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本报见习记者姜昊涵

遇到“老赖”长期拖欠,还玩失踪、打感情牌等花招,实在让人糟心。最近,一些有关“民法典实施后,欠钱不再是大爷”的短视频走红,视频博主介绍,对欠款1万元以下的老赖,只需25元的“诉讼费”就能搞定,这让很多受到困扰的“小额债主”很感兴趣,纷纷点赞转发。但是,这样的说法准确吗?在维权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

被拉进“债主群”,才发现碰到了老赖

在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工作的小沈去年遇到了一位让自己哭笑不得的“朋友”。去年5月,小沈通过女友认识了兴趣相投的小张,很快就熟了起来,经常一起出去玩。“刚开始我就觉得他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喜欢社交,我们慢慢有了个小圈子。”据小沈回忆,与小张相识一段时间后,大概9月份,小张开始向他借钱“救急”。借的金额并不多,小沈就没有多想,前前后后借出了近1000元。“刚开始他说拿到了工资就马上还我,先急着拿一点钱吃饭,后来我才发现没这么简单。”小沈说。

大概过了两个月,小沈并没有如期收到还款,然而从小张的朋友圈却经常看到他晒出吃饭、喝酒等消费活动,并不是一副急缺钱的样子,于是小沈通过微信“旁敲侧击”。“我问了他之后,他就说最近出了点意外,根本没有钱来还,需要等‘分红’到了就马上还我。”小沈并不相信小张的托词。

今年年初,小沈突然被拉进了一个十几人的微信群,群里的成员都是曾经“救济”过小张的人,而借出的金额从几百元到一万余元不等。“那个时候我才确定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老赖’,广交朋友,这里借一点,那里借一点。”小沈从群友口中得知,小张曾用“家人重病”“被拖欠工资”“缴纳房租”等理由借钱,并将自己包装成一家店铺的股东来获得大家信任。“眼睁睁看着这个群一天天壮大,而‘老赖’自己好像跟大爷一样,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25元诉讼费”早有其事,维权须注意保留证据

小沈发现,群内的成员在多次追讨无果之后,也不愿意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维权,“虽然经常被这些‘小钱’弄得很糟心,而大家好像也怕麻烦去法院。”看到了“1万元以内只需25元‘诉讼费’”的短视频,小沈觉得可以一试。

对此,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蒋勇伟律师表示,“25元诉讼费”确有其事,“涉及金额不满10000元的诉讼交50元,而后若通过调解或顺利还钱了,就只用收取一半。”然而,对于走红的短视频中的说法,蒋勇伟认为并不准确,因为实际上“1万元以内只需25元诉讼费”的说法是早已存在的,此类诉讼程序在2015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中就有说明,与民法典的实施时间并无直接关系。

“民法典的实施的确让百姓更加关注法律、走近法律,也帮助人们增强了法律意识。”蒋勇伟说,在遇到此类让人心烦的“小额老赖”的时候,市民们需要注意留好欠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注意3年的诉讼时效并在此期间进行有效追讨,“随时留据,进行有效追讨之后,诉讼时效便能重新计算。”

新闻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标签:
责编:芦艳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