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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个!下周一开始正式抓拍处罚!
2021-02-07 10:29:00  来源:苏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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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前方道路,车道变少变窄,各位是有序礼让、交替通行?还是“见缝插针”、“你争我抢”?

娄江快速路星港街段由三车道变为二车道,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由于车辆穿插抢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这一路段更加拥堵,成为了苏州高架的堵点之一。鉴于此情况,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早在2019年10月份苏州园区交警就对此路段进行了“交替通行”的交通优化设置。

优化措施实行接近一年半,早晚高峰车多缓行时段大多数驾驶人都做得很棒,有序礼让,交替通行,不过还是有部分驾驶人不了解如何才算正确地交替通行。

交替通行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交替通行是指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排队或缓行通过时,应当左一辆、右一辆的交替通过,同一根车道不能连续行驶两辆车,要一边一辆交替通行(即“一让一”模式)。交替通行应当具备两个条件:机动车驾驶人在现行道路车道减少时,比如由3车道变化为2车道,或者2车道变为1车道的情况;在车辆排队或缓行的情况下,必须要遵循交替通行的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交替通行交通标志

交替通行交通标线

经过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0年11月公告,下周一(2021年2月8日)开始,园区交警将依法对此路段不按规定交替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与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段的,非现场抓拍后,交警将依法对车辆驾驶人罚款200元。

不按规定交替通行抓拍条件

“遇前方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根据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描述,进行违法判断的前提是:场景中出现车辆排队的情况,且汇聚区也存在排队的情况。

抓拍过程

电子警察抓拍“不按规定交替通行”,主要是依靠“视频监控+车辆捕捉”技术,对抓拍区域内的两条车道车辆固定“1、2、3、4”的交替通行模型,一旦规则被打破,出现“1、3”或“2、4”的情形,电子警察将自动拍摄一段违法视频,同时抽取三张违法照片,作为处罚证据。

标签:车道;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
责编:王宛璐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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