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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地过年,苏州发布重要通知
2021-02-07 09:44:00  来源:名城苏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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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很多人选择留在苏州就地过年。日前,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

要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加强就地过年群众生活保障

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要提前安排,充分准备。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

开展“2021 苏州年货节”活动,促进线下向线上引流,大力倡导无接触式消费。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

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鼓励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 APP 限时免费电影放映等线上服务,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障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

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保障旅游产品供给,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

各地要结合群众春节需求,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各类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

三、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管理服务

城乡社区要强化综合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基础作用,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

各县级市(区) 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做好就地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

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做好对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

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对困难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包括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要加强摸底排查、走访探视,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

四、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

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出行服务。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优先保障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各地和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快递物流企业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

五、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

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 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

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

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积极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密切关注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七、落细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讲政治高度统筹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完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标签:农民工;人民群众;群众
责编:王宛璐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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