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5月起实施 加强对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2018-03-29 08:3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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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29日讯 5月1号起,《快递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将进一步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中午,市民李先生去快递网点邮寄包裹,虽然已封装完毕,但网点员工还是要求当面验视、并登记身份信息。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网点必须建立和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确保寄运安全。对于市民关心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凡有“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行为,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钱婵斐表示,通过从《条例》这个高度规定了快递企业在维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方面需要承担的责任。

  去年,苏州市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10亿件大关,达10.4亿件,快递业务收入达132.6亿元,继续稳居全省首位、全国第八位。

  (顾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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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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