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实行专款专用闭环管理 确保农民工领到辛苦钱
中国江苏网2月4日讯 春节临近,又到了外来务工人员带着打工收入,打点行囊,回家过节的时候了。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牵头推出的《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试行)》于1月1日开始实施。从实施首月的情况看,这一管理办法确保了专用账户的专款专用,闭环管理的具体措施为农民工按时按量领取工资提供了切实保障。
据了解,从去年5月1日起,苏州建筑业农民工开始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要为招用的农民工个人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并按月支付,未实行实名制管理的企业、单位,将按照失信行为性质给予相应的惩戒。此举惠及我市建筑行业30多万一线外来务工人员。相关细则明确,农民工工资要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为招用的农民工个人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开户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
实名制推出了、专用账户设立了,资金的管理是否能够跟上?记者在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此次推出《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更好地规范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建筑业企业在苏州辖区内银行机构开立使用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都要按照这个办法来管理。”人行苏州中支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闭环管理”。这个账户不得办理非柜面业务,除向同一项目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划拨工资款项外,不得办理其他对公转账付款,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也不得出售票据。也就是说,专用账户里的资金只能用来给农民工发工资,只能定向发放到农民工的工资卡上。
记者发现,该管理办法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和使用、变更与撤销以及使用监管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建筑业企业申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除应向开户银行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立专用账户需提供证明文件外,还应配合银行的辅助审查工作,提供相关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账户余额应保证足以支付当期农民工工资,开户银行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约定管理职责等。在资金拨付也就是工资发放环节,建筑业企业要按约定、定时向开户银行提交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明确农民工姓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账号、工资金额等。而在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同时,该管理办法还明确,开户银行因工作差错而延误农民工工资发放约定进度,影响农民工和他行资金使用的,要按《支付结算办法》相关规定计付赔偿金。一旦出现未遵守“专款专用、闭环管理”而造成专户资金损失的,开户银行在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人民银行追究相关行政责任。“通过管理办法的实施,管住了企业和银行两头,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仅实现了源头管理,还实现了过程管理。”人行苏州中支相关负责人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