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稳步推进融入苏州 社保与苏州差距越来越小
中国江苏网讯 与居民、职工、企业密切相关的社保政策在新的一年里又有重大调整,对于这一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要事件,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区人社局继续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照“555计划”要求和吴江社保体系融入苏州规划的安排,统筹谋划相关政策,稳步推进融入苏州,社保政策与苏州差距的进一步缩小。
按序调整年度政策与苏州差距日益缩小
2017年4月1日起,我区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至2340元/月,与苏州市区差距由537元/月缩小到462元/月,居民医保住院和门特待遇接轨苏州。7月1日起,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360元/月,与苏州市区差距由130/月元下降到100元/月。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调整至630元/月,与苏州市区差距由340元/月下降到300元/月。7月底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年内还新增了苏州科技城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条吴江医保专线。苏大附儿院作为大市范围内唯一一家三级儿科专科医院,其专线开通极大地方便了我区参保儿童就医问诊,意义重大。
2018年,根据吴江社保体系融入苏州规划,按照“同步提标、缩小差距”的原则,我区继续按序调整年度政策。
充分考虑社保体系接轨苏州需要和我区经济社会实际情况,2018年4月1日起,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2340元/月调整至2660元/月,与苏州差距缩小到338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613元/月。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随基本养老保险一起调整。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660元/月,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每月19613元。
另外,为维护制度的公平性,自2018年4月1日起,原适用《吴江市外来农民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参保对象,统一按照《吴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自此,所有企业职工执行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
优化居民社保筹资政策与苏州相关制度更匹配
记者了解到,根据融入苏州规划方案的年度安排,2018年度,我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和筹资标准全面接轨苏州。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同时,按不同年龄段,财政补贴标准分别为300元、360元和420元。
同步调整的还有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科长尤艳阳介绍说:“从今年开始,我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1200元/年提升至145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提高至320元/年(含大病保险20元),较上年增长20元,增长的部分作为2018年度参保居民的大病保险个人缴费。”据悉,政府财政补贴也从900元/年提升至1130元/年,这将进一步提升我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尤艳阳说,需要注意的是,从2018年起,苏州市大病保险新政策实施,我区将按要求贯彻落实,新政策筹资由个人、基金、财政三方承担,待遇水平尤其是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将显著提高,对相关重特大疾病患者来说,是一个福音。
每年的1月至3月是居民医保缴费的高峰期,记者得知,为了方便市民进行医保缴费,从今年1月2日起,医保缴费模式也与苏州同步,由此前的上门收取改为个人银行缴费,“市民携带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至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就可自行缴纳医保费用,同时,银行也推出了自助机和微信缴费措施,为市民提供了更便捷的缴费服务。”区社保中心主任汝亚琛说,医保缴费再也不需要一对一地收取了,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大大节省了人力和物力。今后,区社保中心将依托信息技术,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让企业负担得到减轻
2018年,我区社会政策调整的另一重头戏是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调低,这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
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宫相龙介绍,今年4月1日起,全区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调整为0.4%、0.7%、1.0%、1.3%、1.5%、1.7%、1.9%、2.1%,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为2‰,交通、水利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为1.6‰,自愿参加商业保险费率调整为0.8‰。
宫相龙说,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下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加快吴江社保体系融入苏州进程,更有利于减低参保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适应吴江的经济社会发展。
“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行业平均费率与之前相比,下降了2.1%,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也下降了一半,由原先的4‰下降至现在的2‰,下调的力度很大,这对于企业而言,是很大的福利。”宫相龙介绍,工伤保险与其他险种不同,由企业统一缴纳,根据初步测算,实行下调后的工伤保险行业平均费率,全区企业一年将少缴8000万元左右,大大减少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据悉,除上述已经公布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等内容外,今年,区人社局还将继续按照社保体系融入苏州相关规划和方案,按时序落实相关政策调整。
“今年上半年,我们将着力落实苏州市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新政策,按照医保年度做好我区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衔接苏州市区的相关工作,确保重病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待遇。同时,按计划将对我区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作出微调,为社保体系全面融入苏州奠定坚实的基础。下半年,将着力做好各项养老待遇调整工作,按时序计划调整征地保障、居民养老待遇,进一步缩小与苏州市区的差距,建立我区少儿医疗保险制度,争取9月份新学期开始征缴工作,2019年1月起正式实施。”区人社局副局长钱校良说,区人社局将立足实际,系统规划,扎实推进全区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让全区百姓从中切实感受到便捷与实惠。
分步实施平稳过渡2020年全面融入苏州
刚刚过去的2017年,区人社局按照《吴江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555计划”的意见》和《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末实现吴江社保体系全面融入苏州的目标任务,立足实际、系统规划,全区百姓充分享受到了政策的福利。
2017年6月,苏州市人社局到吴江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和全面对接了吴江区社会保障体系融入苏州工作。会议明确了融入的组织领导、基本模式和年度重点工作。此后,经市、区两地9次专题沟通对接,形成了《吴江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融入苏州工作方案》(草稿)。
据了解,根据苏州市局调研会议纪要要求,确定了吴江融入的基本模式借鉴吴中并轨模式,保持基金独立。一方面信息系统使用苏州金保系统,未来管理完全跟通苏州;另一方面吴江融入后仍作为一个独立统筹地区,社保基金保持单独运行,基金预算决算对区政府负责,由区财政托底。考虑吴江区政策调整的时间期,以及数据整理、系统开发的准备期,初步确定吴江社保全面融入苏州时间节点在2020年。
区人社局副局长钱校良介绍,为确保融入工作顺利推进,2017年6月底,我区成立了社会保障体系融入苏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分设政策梳理、经办管理、信息核对3个小组。政策梳理组由两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依据业务差异自行梳理对接;经办管理组和信息核对组分别由两局社保中心、信息中心牵头对接。
根据要求,自融入工程启动开始,吴江区不再出台区域性社保新政策,苏州出台新政策吴江遵照执行。2017年,苏州已出台有关长期护理保险、大病保险、社会医疗救助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我区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2017年11月开始了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实行与苏州市区“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待遇”,并认真研究苏州医保新政,完善我区大病保险制度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以做好新老政策的有效衔接。
2018年,社保政策再度调整,稳步提高了我区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水平,民生福祉极大增进,人民生活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