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整改 苏州将尽快出台细则
中国江苏网讯 近期,苏城部分购房者中流传着一种说法:“全款购房的请往售楼处走,贷款购房的请等等,公积金贷款的不用考虑了。”记者了解到,这种状况有望很快得到改变。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四部门发布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密切关注《通知》的相关内容,待文件正式下发到我市,将尽快出台细则。
《通知》要求,开发商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核。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房时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记者了解到,在苏州,也存在开发商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希望购房者采用全款或商业贷款购房,因而拒绝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曾接到过相关投诉,而《通知》将加快公积金贷款的发放节奏,也可及时把资金拨付给开发商,更能为购房者省下一大笔房贷利息。“一套200万元的房子,目前首套房主流商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上限70万元计算,贷款25年,组合贷每月比商贷要少还842元,25年能少还25万多元。”该负责人说。
遇到开发商或房屋销售中介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该怎么办?按照《通知》内容,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四部门要求,各地要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记者 董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