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苏州丢失了2000多辆公共自行车
中国江苏网讯 随着近年来公共自行车网点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市民享受到了公共自行车带来的出行便利。然而,一些人却私自给公共自行车加把锁,将其占为己有,不仅给市民正常用车造成了影响,还破坏了公共设施。昨天下午,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突击检查,从苏州工业园区一个小区内找回了21辆已经失踪数月至三年不等的公共自行车,其中绝大部分车辆功能良好,可以正常使用。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报案数据显示,仅今年8月份,苏州累计丢失、被盗的车辆就达150辆以上。
在一个新村里找回21辆遗失的公共自行车
经过前期情况摸底,昨天下午1时30分许,记者跟随检查人员来到位于园区的莲香新村一区。刚进入小区,检查人员便发现了一辆装载着大量老旧自行车的大型货车。经过清点,车上共有5辆公共自行车,从外表上看,这些车辆并无明显损坏的迹象,有的还被上了锁。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为了维持小区整洁、有序,他们会定期对小区内长期无人使用、妨碍通行的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放置。
随后,货车上的自行车被运进附近的一处停车场,停车场角落里停着之前从小区内收来的3辆公共自行车。经检查人员确认,这些公共自行车大多还可以正常使用,其中还有最新式的公共自行车。
据了解,更多丢失的公共自行车被一些小区居民当做私家交通工具在使用。在莲香一区和莲香北区,检查人员在不少住宅楼下的空地上和车库里,找出了被居民随意加锁或捆绑占用的公共自行车。根据车辆代码逐一查询,这些车辆的末次使用记录在数月前至一年多前,更有一辆公共自行车的最后一次使用记录是在2014年9月份。在莲香新村,检查人员共找到21辆遗失的公共自行车。
目前,这些公共自行车已被收回。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负责人刘冬表示,近日,他们将对这些车辆进行养护维修继续投用,并对照车辆代码和后台信息,交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进行处理。
此外,检查人员还在莲香新村北区的一处底楼车库内,发现了一辆同样被盗用的黄色共享单车,车锁被拆,座前部还被加装了全新的儿童座椅,被小区居民用于接送孩子。
今年8月份我市就丢失了150多辆公共自行车
据统计,苏州公共自行车自2010年建设运营以来,已建成站点2163个,投放车辆49302辆,累计办卡数量超77万张。今年以来,日均借还车次数达20万次左右,平均每辆车每天使用频次为4.7次。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苏州陆续投放了流线型绿色车身、黄色轮毂、骑行更轻便的新款公共自行车,受到市民欢迎。
但是,近年来,“小绿车”被一些不法人员盯上了,偷盗、占用现象愈演愈烈。“这些行为原本只发生在部分乡镇偏远站点,
现在中心城区居民小区附近、商业地带等均有发生,在一些人员流动性大的小区和动迁小区相对更加多发。”苏州市市区道路停车管理所工作人员朱骏介绍。
根据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的报案数据,去年以来,苏州累计丢失公共自行车2000多辆,仅今年8月份就丢了150多辆。
市容市政部门调查发现,公共自行车丢失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车辆正常停在站点内,有的人会通过暴力摇晃自行车,从锁车柱上直接偷走车辆,这也给锁车柱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第二种是在备用公共自行车上动歪脑筋,直接剪断备用车的钢丝绳后偷走。第三种是有市民刷卡或扫码借车后,在某处临时停放,被人趁机偷走。第四种是有人借车后恶意不还,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非法占有公共自行车达到一定价值涉嫌犯罪
朱骏介绍,《苏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占用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设施。
公共自行车属于公共财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损坏价值5000元以下的,可进行治安行政处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损失金额5000元以上的,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公共自行车为目的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占有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涉嫌刑事犯罪,可予以刑事立案。
记者从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从今天开始,园区将启动公共自行车偷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其他区域也将陆续开展相关整治。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呼吁,市民如果发现公共自行车盗损和占用的情况,请及时拨打“4000711882”公共自行车服务热线或“12345”进行举报。针对盗损公共自行车的行为,市容市政和公安部门将坚决予以打击,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