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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查办首例通过手机定位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8-29 09:34: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璩介力)只需要一个手机号码,就能知道对方的几乎所有个人信息,甚至连对方在哪里都知道。别以为这是夸张的电影情节,现实生活中确实能做到,但这是犯法的!近日,相城区检察院办理了首例通过手机定位查询个人信息的案例,嫌疑人金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提起公诉。

  2016年3月的一天,徐某接到老朋友金某的电话,金某告诉徐某,如果生意上遇到什么坏账,他可以帮忙找到欠款人,因为自己正在做这方面的业务。之后,徐某加了金某所推荐的“阎娜欣”的微信号。

  几天后,这个微信号终于派上了用场。因为晋某欠了徐某的货款,徐某急于找到他。于是徐某把晋某的手机号发给了“阎娜欣”。很快,就收到了一条回复,上面有晋某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户籍地还有照片。徐某看到这些信息的准确度后,被惊到了。于是,按“阎娜欣”的要求微信转账了300元。但这些信息对于徐某来说是不够的,他要的是能找到晋某。对方开价2000元,最后两人以1700元成交。转账3小时后,徐某就收到了手机定位图片。徐某根据定位,当天赶到了晋某老家,果然在那里找到了晋某。

  这次以后,徐某觉得金某的定位很准,之后多次联系他帮忙找人,前后转账合计4600元。然而,天网恢恢,总有案发的时候,去年4月22日,金某被相城区公安分局抓获。

  据金某交代,他曾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有人群发车辆档案、手机定位、开房记录等个人信息查询的广告,就试着联系了对方,查询自己的信息。核实了准确性后,他就在自己其他的微信群里推送个人信息查询广告,当二道贩子获利。没想到,“生意”还挺好。

  “阎娜欣”是金某的小号,当有“生意”来时,他就在同行群里发消息问谁能做,看谁的价格低就让谁做。为此,金某还雇佣了高某、张某为其操作多个小号。“客户发我一个电话号码,我把号码发给上家,上家给我发一个被定位人的经纬度,我再让张某用一个出图工具出一个位置图,再发给客户。”金某说。

  据检察机关查明,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间,金某违反国家规定,查询他人手机定位等个人信息65条,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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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