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限售!商品住房不动产证未满两年不得转让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8-29 09:32: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思齐)一般情况下,新房交付使用后,居民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进行买卖等交易。但自从今年3月以来,“限售”成为多地楼市调控的新思路,房屋也许不能“想卖就卖”了。日前,张家港发布房地产新政,实行限售政策,取得不动产证未满两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不得转让,新政8月27日起实施。
新政内容共有7点,分别对土地供应条件、住宅用地供应、项目建设条件、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备案管理、限售政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市场秩序监管等方面作出调整。值得关注的是,新政要求,同一宗地一次性办理申报备案均价,网签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申报备案价格;另外,实行限售政策,取得不动产证未满2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得转让。
限售,指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满一定年限,可上市交易或办理转让公证手续,这是继限购、限贷等之后,多地祭出的又一大房地产调控杀手锏。3月24日,厦门率先出台限售政策,此后多地效仿,限售城市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蔓延。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显示,截至6月30日,全国出台限售政策的城市已超过30个,各地限售期多为2至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