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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5-11 09:56:00

  中国江苏网讯 (驻高新区首席记者 周建越)记者从近日苏州高新区举行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推进会”上获悉,在苏州高新区,农村集体总资产已达87.15亿元。为此,该区提出将用一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三资”,是指农村集体资产的三个主要类别:资源性资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滩涂等;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

  会议明确,将按照会议发布的《苏州高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分别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准备工作、实施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试点、开展第三方代理村级财务试点、稳步推开“政经分开”改革试点、加强审计监督和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要求,村级集体资产要确保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镇级集体资产要确保到2018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将把全区“三资”数据信息导入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纳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管理,形成市、区、镇、村四级联动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网络体系,通过公开拍卖、招标等市场运作方式,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防止集体“三资”流失。按照计划,力争到2018年底,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所有权等9类交易品种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要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公开交易。

  截至去年底,高新区8个镇、街道、开发区、61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总资产达到87.15亿元;其中,镇级52.07亿元、村级35.08亿元,村均集体年收入达到763万元,全区各类合作社分配和股金分红总额超过3.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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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