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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召开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27 16:01:00

  中国江苏网讯 (首席记者 钱怡)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总结交流各地河长制经验成效,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各项任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乃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问题意识、全局意识、长远意识,层层落实河长职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整体成效,积极构建长效机制,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河湖管护工作新局面。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亚平作部署。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朱民主持会议。

  会上,各市、区向市政府递交河长制工作责任状,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昆山市、吴江区就推进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在听取发言后,周乃翔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

  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中央、省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这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周乃翔指出,2014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以省骨干河道为重点的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河长制目标任务更加清晰,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举措更加精准。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河湖管护工作新局面,为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周乃翔就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强调了四点要求:一要树立责任意识,层层落实河长职责。“河长”不是职务,而是把党政领导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通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各级党政一把手到水生态保护的具体责任者,从打捞垃圾、河道管理到环境总把关,任务被分配到每一层级的每一个人,解决过去河湖环境管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要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科学编制河长工作手册,全面量化河长具体事务,确保各级河长及时认河、巡河、治河、护河。

  二要树立问题意识,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全市黑臭水体治理问题,要根据每条河道黑臭成因,统筹考虑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活水沟通、生态修复、岸边整治等措施,对黑臭水体点源污染、面源污染、内源污染和生态环境实施综合治理,确保在明年底全面完成全市112条城镇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同时,要对生活污水排放、水域岸线非法占用、执法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拿出针对性措施。

  三要树立全局意识,着力提升整体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强化统筹谋划,密切协调配合,着力提升河湖管护整体成效。河长制工作要与流域规划相协调,与正在开展的“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绿化及环境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搬迁、美丽镇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注重分类指导,整合各部门和沿线各市、区资源,利用市场手段,调动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要树立长远意识,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田,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积极推动河长制工作体系化、长效化、常态化。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注重经验总结推广,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会上,李亚平就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作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实行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保护、水资源保护、河湖管护“四大体系”,强化组织推动、建章立制、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四大保障”,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各项工作,以河湖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市领导王翔、徐惠民、姚林荣、徐美健、蒋来清出席会议。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区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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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