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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自创区立法要坚持创新思路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21 15:48: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张甜甜)前昨两天,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和平率调研组来苏,就《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工作开展调研。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乃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亚平会见史和平一行,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参加相关调研活动。

  制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立法项目,与贯彻落实省委“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密切相关。前天,调研组一行在苏实地考察了纳米大科学装置和苏大天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院和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了解我市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创新载体、科技孵化平台等运行情况。

  昨天上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庆文汇报了我市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情况。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全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基本单位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由苏州等5个城市的9个国家级高新区组成。

  自获批以来,我市坚持把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和重大任务,大胆探索实践,积极先行先试,注重整体推进部署,规划形成以4家国家级高新区为核心、6家省级开发区为支点、辐射32个分园、总面积达215平方公里的示范区空间布局,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高新区主阵地作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动大众创新创业。建议在立法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突出创新型企业培育,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为推进示范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听取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科技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及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后,史和平表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全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基本单位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要坚持创新、突破的指导思想,摈弃过去对文件、规范、做法的罗列,在政策、体制、管理权限的设定上有所突破。他指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制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问题,充分体现苏南创新特色,用好各项现有政策,制定出一部有特色、行得通、真管用的法律,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领示范区5个城市协同发展,促进区域创新体系效能整体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鸿声,秘书长顾杰参加相关调研座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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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