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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古城墙及其遗址 全长15.5公里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21 09:20:00

  

  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讯 白发苏州,斑驳而连绵的古城墙是见证,更是这座城的标志与瑰宝。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了加强苏州市古城墙的保护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苏州实际,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草拟了《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中明确在古城墙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古城墙保护无关的建设;在古城墙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和大型商业设施。

  苏州古城墙,是指始建于1949年前的城墙,包括暴露于地表的砖城墙(含城门)、土城墙及埋于地下的城墙基础。根据考古调查勘探,苏州古城墙及其遗址全长15.5公里,现存城门三座,即盘门、胥门、金门,城墙1422米和城墙遗迹3186米。目前,盘门已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胥门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金门、阊门遗址已公布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虽然2002年我市制定的《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已将古城墙一并纳入了古建筑保护范畴,但是,该《条例》并未就古城墙保护作出具体规定。事实上,古城墙保护不同于单一的古建筑保护,不仅要考虑保护古城墙的本体,更需要考虑古城墙的整体。目前,我市古城墙存在的形态多样,既有保存较为完整的砖城墙、城门,也有土城墙遗迹和埋于地下的城墙基础等。除已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盘门、胥门、金门外,对于其他古城墙遗迹,特别是那些无管理使用单位的土城墙、地下城墙基础,不适宜按照古建筑方式实施保护管理,需要针对性研究制定保护措施。另外,近年来涉及古城墙遗迹、遗址的建设项目日趋增多,有的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严重影响了古城墙的历史风貌和环境,急需立法加强对古城墙保护,从严控制古城墙保护区内新的建设项目。

  据了解,2015年,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就启动了古城墙立法的前期研究工作,专门成立了局立法领导小组、立法起草小组,制定了具体的起草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凭借在古城保护和文物保护领域积累的管理经验,同时,参考借鉴了西安、南京、肇庆等地的古城墙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过反复讨论修改,2016年12月形成了《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也已被市人大列为今年立法项目。

  据悉,《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与《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目前均在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征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3月19日。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方式: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政策法规处 周敏(收)邮政编码:215006地址:苏州市公园路3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wgxjz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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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