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终于拆掉了,晚上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困扰三楼薛阿姨许久的烦心事就此了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家住无锡市人民西路某栋三楼的薛阿姨平静安乐的生活,被四楼的违规“卫生间”给打破了。由于卫生间设置在不具备防水要求的客厅里,连接卫生间马桶的污水管七弯八绕的通往室外的污水总管,经常有混杂排泄物的污水通过楼板滴落在薛阿姨厨房里,想着这种场景着实令人作呕。
2022年1月,根据投诉人薛阿姨反映的问题,梁溪区住建部门经过初步核查,认为四楼的业主在室内装修时存在违规行为,案件移交给梁溪区城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自知理亏的业主和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不接电话,拒收法律文书,一副只要我不配合你奈我何的态度。面对困局,执法人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通过“迂回包抄”的方式围绕违规装修时间、对租客调查、其他层住户调查情况等多个方面收集证据材料,还原业主在没有防水要求的客厅设置卫生间的违法事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业主最终被处以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钱也罚了,错也认了,就是不整改!更为恶劣的是四楼业主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悄悄地把房屋转卖过了户。怎么办?对这种赖皮当事人决不能惯着!积极正面回应群众民生诉求是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2023年1月,城管部门向梁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擅自设置的卫生间。法官查看现场后,约谈了现任业主,通过法院、城管部门、住建部门三方的合力,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讲述利害关系,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现任房主最终同意按照住建部门的管理规范要求,自行拆除违规设置的卫生间恢复原状。通过以非强制的手段解决问题,缓和邻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人民群众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城管综合执法领域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更应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事,做群众的“贴心人”树立政府在群众心中良好的形象。
接下来,梁溪城管将继续与住建、法院加强工作联动,杜绝部门间的推诿扯皮,遇有问题“跨前一步”主动作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李静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