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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
2017-01-23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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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努力建设科技强省,打造江苏转型发展的主引擎,根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始终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解放思想、开放包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锁定科技创新“第一方阵”目标,缩小与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绝对差距,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引导和支持各地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主攻最有条件、最具优势的领域,明确产业主导方向,加强前瞻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努力抢占事关长远和全局的科技战略制高点。

整合资源、联动推进。加快引进各类创新资源,大力推进开放创新,充分依靠市场的力量推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人才引领、开放创新、区域联动的优势特色,增强科技供给能力,着力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舍得投入、持续用劲。坚持把科技投入作为战略性投资,加快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形成符合创新规律的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机制。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三)主要目标

根据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部署,确定我省提高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建设科技强省的“三步走”目标:

第一步,到2020年,创新型省份建设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制造业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一中心”“一基地”框架体系,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明显增强,若干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形成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5%。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瓶颈问题,部分优势领域创新水平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跨越,综合技术自给率明显提高,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以上水平,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提高到2.8%,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

——创新体系协同高效。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科技与经济融合更加顺畅,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链条有机衔接,创新治理更加科学,创新效率大幅提高。

——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全社会基本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激励创业、宽容失败的价值导向和社会氛围。

第二步,到2030年,创新型省份建设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先进水平,建成“一中心”“一基地”,发展动力实现根本转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为建成经济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不断创造新技术和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新需求和新市场,实现更可持续的发展、更高质量的就业、更高水平的收入、更高品质的生活。

——总体上扭转科技创新以跟踪为主的局面。在若干战略领域由并行走向领跑,产出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成果,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3%。

——创新体系更加完备。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创新氛围更加浓厚,法制保障更加有力,全社会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不断涌流的生动局面。

第三步,到2050年,实现科技强省建设目标,为我国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作出积极贡献,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提供强大支撑。

——科技与人才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创新成为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的核心要素。劳动生产率、社会生产力提高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经济发展质量高,能源资源消耗低,产业核心竞争力强。

——拥有一批世界一流的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和创新型企业,涌现出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和国际顶尖水平的科学大师,成为全球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聚集地。

——创新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更加优化,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产权、包容多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和价值导向。

二、战略任务

紧紧围绕经济竞争力提升的核心关键和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采取差异化策略和非对称路径,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任务部署,加快推动“六大转变”,即发展方式从以规模扩张为主导的粗放式增长向以质量效益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转变,发展要素从传统要素主导发展向创新要素主导发展转变,产业分工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价值链中高端转变,创新能力从“跟踪、并行、领跑”并存、“跟踪”为主向“并行”“领跑”为主转变,资源配置从以研发环节为主向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统筹配置转变,创新群体从以科技人员的小众为主向小众与大众创新创业互动转变。

(一)推进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创造发展新优势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作用,聚焦“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构建结构合理、先进管用、开放兼容、自主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努力占据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

1.建设重大产业科技创新载体。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针对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领域,实施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加快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未来网络实验设施、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农作物表型和基因研究等重大科研设施建设,积极创建网络与安全、深远海装备等国家实验室,全面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努力打造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综合性科学研究试验基地。瞄准“世界有影响、全国最前列”的目标,加快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推进专业研究所、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海外产业技术研发载体等建设,充分发挥“合同科研”模式的作用,加速产业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培育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加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和试验平台建设,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科技文献数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提升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品产业创新的整体水平。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载体,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转化和产业化。(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

2.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作为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技术基点,推进各领域技术跨界融合创新,在战略必争领域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全球领先的重大原创成果。实施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聚焦我国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发挥我省产业和科教优势,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技术、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技术、海洋和空间先进适用技术、智慧城市和数字社会技术、先进安全便捷的健康技术、支撑商业模式创新的现代服务技术以及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等方面加强攻关,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强化原始创新,大力支持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加强对关系全局的科学问题研究部署,集成跨学科、跨领域的优势力量,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源头供给。(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

3.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围绕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互联网+”等战略部署,结合江苏制造业基础和创新优势,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培育形成纳米科技、石墨烯、高性能碳纤维、5G移动通信及未来网络、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一批全球有影响、附加值高的产业创新集群。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按规定下放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促进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中合理分配,探索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科技成果项目库和信息发布系统,开展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对接活动,推进科技成果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以技术信息发布、技术交易、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服务、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技术市场,创新技术交易服务模式,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突出数控装备普及换代、现有装备智能改造、高端装备自主研制、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推进企业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大中型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一代”全覆盖,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在装备制造、钢铁、石化、纺织、轻工、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进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培育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构建智能制造服务支撑体系。(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5.实施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企业“两化”深度融合中的关键作用,以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纺织服装、消费电子为重点,加快面向行业的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大中型企业关键管控软件一体化规划设计和全覆盖应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向研发设计、生产管控、供应链管理、市场服务等关键环节渗透融合。积极培育钢铁、化工、工程机械、医药、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大力发展省内有产业优势的大宗产品电子交易平台,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应用第三方平台。完善“网+云+端”(工业宽带、工业云、工业智能终端)工业信息基础设施,支持重点产业(行业)数据中心建设和服务,加快工业智能终端的互联互通、智能控制和协同运行,构建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推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显著提升工业企业创新力和生产力。(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6.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培育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作为主攻方向,推进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支持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加快发展文化艺术、创意设计、计算机软件、信息和版权服务等核心版权产业,集聚知识产权资源,提高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度。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在主要技术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到2020年造就5000家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立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打造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争取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快知识产权市场载体和平台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责任部门:省知识产权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

7.实施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完善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加快提升江苏标准水平。推动我省产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鼓励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掌握产业技术标准话语权。加强质量强省和江苏品牌建设,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培育做强自主品牌,全面提升江苏制造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部门: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

8.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支持开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专业化和综合性科技服务,探索组建省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加快建设科技服务业和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引导科技服务向规模集团化、服务专业化、功能系统化方向发展。统筹配置创新资源,建设产学研用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的生态系统。(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引领创新发展

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有机互动、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系统提升各类主体创新能力。

9.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引导领军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单位系统布局创新链,提供产业技术创新整体解决方案。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重要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力争有一批企业进入全球技术创新百强企业行列。高度重视发展“铺天盖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小升规”“小升高”,培育“科技小巨人”,加快实现“裂变式”发展。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培育一批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制造业企业。实施创新示范企业百强工程,培育一批以技术创新抢占制高点、以业态创新拓展新空间、以模式创新占领新市场、以品牌创新构筑新优势的创新示范企业。(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10.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实施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实行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和分类管理。引导高校加强基础研究和追求学术卓越,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优势学科集群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建立创新能力评估基础上的绩效拨款制度,系统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研发三位一体创新水平。(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11.提升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整体实力。明晰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增强在基础前沿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符合创新规律、体现领域特色、实施分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和市场化运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的国际化科技创新基地,在若干优势领域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创新资源整合集聚和开放共享,以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流动促进产业合理分工,加快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

12.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苏南地区科教人才优势和开发开放优势,辐射带动区域发展从要素、投资驱动加快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着力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进一步提高创新浓度,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创新引领功能。全面落实推广中关村自主创新政策,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新型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寻求突破。全面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发挥“创新群”的整体效能,加快推进“五城十区多园”创新一体化布局和产业特色发展,加大统筹力度,打造示范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平台、创新政策服务平台、科技投融资平台及开放创新合作平台,促进城市间科技创新和产业分工协作、集成联动、错位发展,提升区域协同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

13.统筹推进苏中、苏北创新发展。积极引导苏中、苏北地区健全科技投入、科技创新社会化服务、创新成果分配等机制,聚焦区域发展战略,更大力度集聚创新要素、打造产业集群,推进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形成创新发展新优势。深入实施科技与人才支撑工程,大力引进技术和人才,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转变,切实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小康建设。构建跨区域创新网络、产业技术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集群内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加强集群创新活动的国际合作,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4.提升创新型园区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高新区发展高科技、培育新产业的核心载体作用,优化全省高新区建设布局,加强创新核心区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创新高新区发展体制机制,建立高新区综合评价和主要指标定期通报制度,推进高新区转型升级、争先进位,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引领区、示范区。探索建立开发区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全省开发区科学评价体系,推动各类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加快打造服务型制造园区,建设服务型制造支撑平台,强化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统筹推进大学科技园、科技产业园、科技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加速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打造一批创新高地。(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5.加强基层科技创新。准确把握基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实施基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集成省、市、县、乡四级资源,分区域、分类型、分层次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省级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和创新型试点乡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科技实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多层次区域创新体系,形成创新资源加快集聚、创新创业活力有效激发、科技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并加快转化的基层科技工作新局面。(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筑牢创新根基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在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上下更大功夫,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发挥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把人才家底转化成现实的创新优势。

16.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高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特别要发挥好两院院士的作用,形成一支彰显江苏科教水平和发展特色、能为全国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教苏军”。实施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选拔培养一批产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大力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研究,造就一大批学术水平高、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杰出青年人才和青年科研骨干。依托省“双创人才”计划、“凤还巢”计划、“外专百人计划”“江苏特聘教授计划”等,加大海外领军人才、我省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地区特色产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加快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国际视野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加强产业技术工人培养,建设面向制造业一线的技术工人培养体系,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产业技术工人队伍。(责任部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17.发挥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聚焦产业人才培养开发,开展人才动态监测,加强需求预测预警。实施百千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大力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企业家。围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产业资金扶持,引导企业支持配套,加大优秀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培养一批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责任部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8.营造一流的人才发展环境。研究培养、引进、使用人才的政策,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发展人才金融,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行“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解决好人才医疗保健、阶段性居住需求及子女受教育问题,努力构建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便捷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责任部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五)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创新生态系统

坚持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等领域改革同步发力,优化创新治理体系,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最大限度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

19.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更好地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合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发挥政府在优化创新环境、提供创新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系统推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省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0.健全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强化省级各类资金和基金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统筹联动机制,突出对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研究的支持,实现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完善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扩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壮大创业投资、创新金融产品,利用市场化机制筛选项目、投资新兴产业和科技企业。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兴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专营(特色)机构,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

21.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培育一批国际影响力强的研发机构,建立多主体协同创新机制,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推进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校企合作研发机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和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和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整合。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建立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参加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推进联盟资源共享、协同攻关,为全行业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服务。推进产业创新国际化,深化与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以更大力度“引进来”促进自主创新,以更大步伐“走出去”嫁接全球资源,引进和并购一批海外研究机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构建产业创新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网络,深度融入全球研发创新网络,全面提升我省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位势。(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

22.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机制,发展新型创新创业服务模式。实施“创业江苏”行动,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快速发展。建立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构建“孵化+创投”的创业模式,降低大众参与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面向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促进创新活力旺盛的小微企业持续大量涌现。鼓励人人创新,推动创客文化进学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开展品牌性创客活动,鼓励学生动手、实践、创业。支持企业员工参与工艺改进和产品设计,鼓励一切有益的微创新、微创业和小发明、小改进,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3.优化军民融合创新机制。贯彻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的创新体系,优化军民融合重大科研任务形成机制,积极开展军民协同创新,构建统一领导、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推动军民科技基础要素融合,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24.完善突出创新导向的评价制度。根据不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创新评价体系,在全省形成支持创新的鲜明导向。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评价,实施绩效评价,把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纳入评价指标,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办法,增加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拓展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评价渠道。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优化奖励结构,提升高等级奖励比重,探索学会协会和专家提名推荐机制,强化对人才的激励。发展具有品牌和公信力的社会奖项。(责任部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科协)

25.培育创新友好的市场环境。健全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加快创新薄弱环节和领域的地方立法进程,构建综合配套精细化的法治保障体系。培育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突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强化需求侧创新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制度,利用用户补贴、普惠性财税和保险等政策手段,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扩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空间。推进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强化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提高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要素在产品价格中的权重,让善于创新者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营造崇尚创新的文化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成为新时期江苏精神的重要内涵。重视科研试错的探索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加强科学教育,丰富科学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兴趣。(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省科协)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局和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谋划,系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省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订具体落实计划,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积极开展试点。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和重点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率先取得突破,努力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加强监测评价。完善以创新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将创新驱动发展成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突出创新活动的投入和成效。加强创新调查,建立定期监测评估和滚动调整机制。

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和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培养创新的意识、激发创新的潜能、激励创新的行为,使创新成为一种价值导向、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气息,在全社会形成浓郁的创新文化氛围。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在全社会塑造科学理性精神,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创新驱动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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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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