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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看宿迁 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
2024-03-15 09:04: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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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了,如何避免在日常消费中“踩坑”?3月14日,记者从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梳理了2023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期望通过案例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水平,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美容消费等领域,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

宿迁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络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宿迁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其网络店铺内上架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销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万元。

案例二

某花卉园艺场帮助他人做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沭阳县某花卉园艺场通过名称为“美丽日记”的刷单软件帮助用户进行刷单好评操作,帮助客户完成某电商平台店铺虚假的用户评价、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万元。

案例三

某中等专业学校发布虚假广告案

泗阳县某中等专业学校为了吸引学生就读,未经宿迁市教育局批准,自行设置一些专业,印发在招生简章中,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6万元。

案例四

郑某、何某经营未按规定检疫肉类案

郑某、何某经营未按规定检疫肉类,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属于非法进境货物,产品货值共计5.4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108万元。

案例五

王某华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王某华将某品牌白酒灌装到“梦之蓝(M3)水晶版”包装中,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20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案例六

宿迁某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相关列入目录产品案

宿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一次性餐盒3338箱,货值人民币22万余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5.2096万元。

案例七

宿迁某服饰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一次性丁腈手套(非医用)案

宿迁某服饰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情况下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加工销售一次性丁腈手套(非医用),涉案商品货值金额为175.695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58万元。

案例八

江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无维保记录等违法行为案

江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某小区57台电梯运营管理工作,存在未按照要求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无资质、未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电梯无维保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湖滨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4万元。

案例九

某蛋糕店不履行优惠承诺案

某蛋糕店的微信公众号、门店展柜海报宣传“门店消费满39元赠送鲜肉月饼一个”,但是在优惠期间符合赠送条件的共计1450单,实际赠送565单,未赠送885单,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市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9900元。

案例十

某酒吧以虚假名称提供商品案

某酒吧通过外卖点餐平台设置了“动力火车”和“野格”套餐,包含1瓶“野格”、6瓶“红牛”和1份果盘,但是提供给消费者的饮品不是上述产品,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苏宿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000元。

宿迁:推进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宿迁市消费业态不断升级、消费场景不断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持续强化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实行12315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制度,建立了横向协同、纵向贯通、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各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铁拳”“利剑”等系列专项行动,精准打击各类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17.5万件,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67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26万元。

消费维权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主动回应关切、积极创新探索,消费维权工作协同性、精准性、有效性显著提升。公安部门建立了涵盖预防、打击、服务三位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全链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引入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定审理同类案件裁判规则,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

消费维权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各地、各部门坚持结果导向、强化协同联动,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以网络直播形式开展“3·15”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有力震慑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有序开展消费维权“五进”公益宣传活动,消费维权宣传实效性不断增强。32家企业获评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3349家商户试行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制度,累计完成退款800余万元。

2024年,宿迁市将继续强化示范带动,打响放心消费宿迁品牌。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影响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做好“我的消费我做主”等特色宣教节目,强化关键时间节点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强化知识普及;深入挖掘我市特色街区及老字号企业等潜在资源,围绕“嗨在宿迁·欢乐消费”主题,开展好“苏新消费”等系列活动,打响“酒都不打烊”宿迁品牌。力争以高水准品牌入驻激发高品位消费,满足群众高品质需求。通过公平推荐、公开竞争的遴选机制,调动各级社会组织、广大商家和群众参与单位示范创建活动,确定各层级各领域示范企业,扩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社会影响力。

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升级。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协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创建办在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有序合作,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扩面提质;建立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强化示范单位认定后的跟踪监管,确保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能进能出”,质效统一。

突出重点领域,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紧扣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领域,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汽车维修等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形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重点创建示范单位;将美丽乡村创建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开展以农产品为重点的“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以乡村的发展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实现大飞跃。(记者 颜靖尧 朱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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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