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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宿迁出台“‘十挂钩’激励措施”
2024-03-14 08:55: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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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记者从宿迁市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好提升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宿迁市发布了《宿迁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十挂钩”激励措施》(以下简称“‘十挂钩’激励措施”)。

“‘十挂钩’激励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与税收抵免挂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因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购置并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优先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二、与金融信贷挂钩。鼓励金融机构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企业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支持鼓励信贷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达标企业优先提供金融信贷服务,并根据企业标准化不同等级,相应增加信贷额度。

三、与保险费率挂钩。对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按规定下浮工伤保险费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根据企业标准化不同等级相应下浮保险费率,原则上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分别下浮15%、10%、5%。

四、与信用管理挂钩。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鼓励在公共服务、行政管理和表彰奖励事项中作为重要参考;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优先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与风险定级挂钩。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作为风险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实施差异化分类分级监管,相应降低安全风险等级,减少日常安全监管密度和频次。

六、与行政执法挂钩。相应减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年度执法检查频次,对首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其他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措施。

七、与帮办服务挂钩。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新(改、扩)建项目审批、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申领及复审、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等事项时,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全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求。

八、与复产验收挂钩。因安全生产政策性原因,对相关企业实施区域限产、停产措施的,原则上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不纳入范围;重点行业企业停产后申请复工复产时,原则上优先安排标准化达标企业,及时做好复产验收工作。

九、与评先评优挂钩。评选推荐各类先进单位(集体)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推荐;企业申报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江苏精品、宿迁精品时,优先支持或推荐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遴选范围。

十、与上市培育挂钩。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且符合相关上市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培育,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涉及的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能评、环评、安评、消防等手续给予“绿色通道”帮扶支持。

据悉,“‘十挂钩’激励措施”适用于全市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记者 仲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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