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颜靖尧 朱婉菁)10月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明确了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的9种情形,增加了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等内容。《办法》施行后,我市市场落实情况如何?10月19日,记者进行探访。
宿迁市市场多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识合规
在市区洪泽湖路附近一家超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记者注意到货架上整齐摆放着各种品牌的婴幼儿奶粉,奶粉外包装上清晰标注着适用的各个月龄,价格从一百元到五百元不等。“这一款奶粉含有二价铁,还搭配维生素C,宝宝更易吸收,加上含有维生素D,可以助力宝宝骨骼生长。”一名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
记者注意到货架上各种品牌的婴幼儿奶粉的标签上已无过去常见的“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等信息,罐体包装也不再使用婴儿和妇女的照片,“人乳化”“母乳化”表述也不见踪影。“我们对《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有所了解,目前店内上架的婴幼儿奶粉均符合相关规定。”销售人员介绍。
正在选购奶粉的市民邹女士说:“我家宝宝5个月大了,最近确实发现奶粉的外包装有变化,比如宝宝的形象消失了,变成了一些卡通的图案,我这才了解到最近施行的《办法》,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流通做了进一步规范,我觉得这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市民陈女士也对《办法》点赞:“以前奶粉外包装上都是各种宣传语,什么‘进口奶源’‘国外牧场’,现在都消失不见了,我们只需要根据奶粉的营养成分进行选购,对于我们来说也清晰了不少。”
随后记者走访市区多家母婴店,多家母婴店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均未发现存在违反《办法》的现象。而对于各类进口品牌婴幼儿奶粉,记者发现在商品外包装的标签上清晰标明原产地国家,消费者可直接从外包装中了解到生产商的名称及地址,部分产品可扫描二维码进行产品追溯。
宿迁市监管不松懈,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
“修订发布的《办法》共6章52条,对拟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从申请与注册程序、标签与说明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严格配方注册,细化核查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标签标识,维护消费者权益。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并进一步细化标签中禁止含有的内容。三是鼓励研发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为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健康良性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我市加大乳粉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向经营者普及《办法》相关内容,要求经营者增强安全意识,严把进销货关,确保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同时,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工作,指导经营户合法规范经营,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守护婴幼儿消费市场安全。
“手把手”教你选购婴幼儿配方乳粉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宣传信息真实准确、清晰易懂的同时,在选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时,又有哪些需要广大家长注意的呢?对此,记者联系到了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治医师李欢欢,请她为大家解答。
李欢欢建议,在选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时,家长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关注产品名称和月龄分类选择符合宝宝年龄的产品,可通过扫描或手动输入产品包装上的追溯码查询产品信息,如查询生产日期、保质期、原料来源、产品检验报告等;仔细阅读标签,标签上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注意产品不应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声称,同时也应避免购买信息不全或标签不清晰的产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择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距离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查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仔细阅读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了解产品中的主要成分和营养含量,确保宝宝能够获取所需的营养。“值得注意的是,不要擅自使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根据医学需要设计的,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李欢欢说。
“大部分婴幼儿适用的是普通配方奶,一些特殊情况的宝宝,比如:轻度过敏的孩子,可以选择适度水解配方奶或者低敏配方奶;过敏明显的宝宝可以选择深度水解配方产品,更严重的可以选择氨基酸配方奶;先天性乳糖酶缺乏的小朋友可以选择无乳糖配方奶;生长发育落后的小朋友可以选择高热卡配方奶。”李欢欢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