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建房手续批下来了,可以着手准备建新房了!”泗阳县庄圩乡淮河村村民付大爷开心地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妻子。自2020年被列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以来,泗阳县按照稳慎与突破并重原则,在宅基地规范管理、“三权”分置等领域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特别是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宅基地自建房问题,细致梳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路径,实现了农民权益与改革效益的统一,相关做法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
以前,农村宅基地审批一度陷入停滞,且涉及管理权限的条线各自为政,缺乏有效信息沟通,农户想申请建房通常会被一口回绝。同时,一些申请条件还互为前置,政策边界不清,给基层造成困惑,让群众“跑断腿”。
对此,泗阳县宅改办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统一对外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服务窗口”,配备《泗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明确了宅基地用地建房的前提条件、占地面积标准、申请所需材料、审批流程等,实现了乡镇内部多部门联审联批,“村级初审、乡镇审批、县级监管”原则落到了实处,大大方便了农民群众咨询办事。
据了解,乡镇“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服务窗口”主要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宅基地申请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受理村级初审材料,一般1个月内即可完成建房审批手续。一些高龄、行动不便、文化水平有限的群众,还可以委托镇、村干部代为办理。
“我在村里提出申请,村里开会、公示过后,再把我要建房的信息报给镇农村工作局,镇里来人实地调查。确认无误后,就热情指导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帮助我填写、打印《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相邻权利人意见书》,我只要签名确认就行。不到20天,我就拿到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家住裴圩镇新四社区的村民孙先生激动地说。 (余义磊 陈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