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周妮 见习记者朱婉菁 颜靖尧)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七类药品不得网售,且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对于这一新规定,市民以及监管部门怎么看?目前施行情况如何?12月9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当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实体药店了解情况。在市区太湖东路附近的一家药店,药店工作人员刘女士表示:“《办法》实施后,药店在网络平台按要求下架了如伊曲康唑、头孢地尼、奈诺沙星等药品,现在只能线下凭处方来线下购买,不能够再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哪怕是网络上能提供处方,都不能在网络销售,只能在线下销售。”
同时,记者了解到《办法》从多个方面对处方药的销售进行了规定,明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等。
随后记者打开网络平台购买处方药,发现每个处方药品展示页面下,都标有“处方药需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信息,在处方药信息展示方面,一些平台已经在处方药主页面和首页面对图片进行了虚化处理,并备注“处方药依法规不展示包装”字样。目前,购买处方药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并需要问诊开处方,完成之后方可支付下单。
在走访中,不少市民对于《办法》持支持的态度。市民沈悦说:“现在网购是一种常见的购物方式,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买到药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此前在网上购买处方药比较容易,这也导致一些问题,比如如何正确用药,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用药安全没有保障,现在要求必须实名制且‘先方后药’,则是对我们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
而有线上购买处方药经验的王先生表示,自己最关心的则是处方药的真实与安全性。“我以往在网上买药最担心买到假药,所以我每次购买药品时,都会选择价格较贵的,并且是大药房或大平台的药物。我看到新规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必须是线下实体药品企业,这让我心里也放心不少。”王先生说,网上购买处方药时,大家应擦亮眼睛,认准有资质的平台,切忌盲目用药。
关于新规定,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科长徐升对此解读:“目前有很多人会在网络上购买药品,但药品质量却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正是基于这样的现状,其中规定七类药品不得网售以及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等,本质上都是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更加方便消费者购药。”
关于《办法》中提到的“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在每个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内容。徐升说,突出表明药品为处方药、不在首页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这些要求意在提醒消费者要先开具处方,然后再购买药品,能够让网络购药流程更加正规,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此外,徐升表示,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该局将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责任,全方位监督管理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进行网络购药时要查看网售药店是否有公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核对相关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购买药品时,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情况或医嘱理性购买;购买处方药时,须凭医师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药品到货后,要查看药品外包装有无破损;核对药品实物与包装、说明书、购买时所展示的药品详情是否一致;查看标签或者说明书是否载明药品的通用名称、主治功能、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同时注意,某些药品在储存温度上有特殊要求的,在严寒、酷暑天气里,要看药品的送货条件是否能保障适宜温度。消费者使用药品后一旦出现异常反应要立即停药观察,如出现严重异常反应要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