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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创业租金5000元以上按租金的40%给予补贴
2017-08-15 16:1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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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15日讯 近日,宿迁市总工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宿迁市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实施办法》,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电商企业(网店)、小微企业的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失地困难农民工,困难职工和困难劳动模范等,给与场地租金、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促进、纳税奖励、销售规模、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扶持。其中,创业租金5000元以上,按租金的40%补贴,创业项目缴纳的税收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按纳税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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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