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唯一新设的海事法院、江苏唯一新设的专门法院,南京海事法院16日交出履职3周年“成绩单”:依法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8110件,审执结7151件;依法扣押各类船舶364艘,其中外国籍、港澳台船舶14艘,拍卖所得价款1.1亿元。
南京海事法院于2019年12月4日起正式履职,2020年共受理案件2307件,2021年受理案件3409件,今年已受理案件3768件,案件受理数逐年稳步增长,结收案比、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等核心指标居全省、全国海事法院前列。紧扣海洋强国、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该院先后出台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实施意见等司法文件,依法受理6起外国当事人主动放弃国外仲裁选择到该院诉讼的案件,高效审结1起双方当事人为外国企业主动选择该院管辖的案件。
维护船员渔民群体合法权益,南京海事法院3年来依法审理船员劳务、渔民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804件。该院成立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和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诉前化解案件502件,帮助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款、挽回损失近8000万元,巡回审判点累计开庭112次,为280名当事人免去奔波诉讼之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