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6日讯 5月5日,徐某某、胡某某、陈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了解到,5月4日上午,长航公安启东派出所、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大队、上海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在长江北支水域联合巡查工作时发现,长江启东段北堡港附近水域有三艘渔船形迹可疑。民警立即靠泊登船进行检查,发现三艘渔船甲板上分别铺满了拖网,并在船上发现了数种渔获物。
经现场询问,这些渔获物是三条渔船5月3日分别在长江入海口水域使用拖网捕捞所得。
现长江及海域均已进入禁渔期,联合执法人员现场明确告知渔民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将三条渔船带至指定码头进一步调查。经现场称重,船上共计梅童鱼、鲳鱼、海鲈鱼等各类渔获物59.25公斤。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为统筹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和禁渔期执法监管,公安渔政在“五一”假期开展联合打击非法捕捞清江行动,每天前往辖区水域开展亮警灯巡逻和夜间突击检查,同时利用多种手段摸排辖区非法捕捞的相关线索。
通讯员 何文辉 施嵘 袁华 记者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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