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洪明,中共党员,生前任太仓市公安局浏河派出所三级警长。他主动请战,连续20多天奋战在疫情防控、涉疫警情处置第一线。2月20日下午,位洪明因劳累过度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35岁。
“当英雄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为他鼓掌;当英雄远去的时候,我们为他泪潸!”3月9日下午,太仓市举行位洪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会上,位洪明的兄长、同事等6位报告团成员从不同侧面、角度叙述位洪明的事迹,让全场观众动容。
“小位在笔记本上写下‘守土有责,守土担责,我是党员,我先上’这15个字。这是多么坚定、质朴而有力的誓言。”浏河派出所副所长冯锐动情地说,在所有民警中,位洪明的加班次数和时间是最多的。1月26日起,他全身心投身疫情防控战斗中,不畏艰辛、无私奉献,将生命永远定格在抗疫一线。
位洪明一直是整个家庭的骄傲。“弟弟2011年研究生毕业后,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曾经面对几个选择,但最终选择来到浏河派出所工作。”眼含热泪,哥哥位洪松说,“这9年,他没有一个春节是在老家度过的。每年年底,他跟父母说要值班,我们也从来没有抱怨过,为他兢兢业业地工作、实实在在的进步感到骄傲。”
位洪明作为法制员,每一本案卷都经他的手,他细心梳理办案流程,剖析执法隐患,规范执法行为。9年来,经位洪明办理的案件达638起,至今没有一例差错。他秉持着“做事就要做到120分”的精神,编写《行政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被命名为“位洪明工作法”,在太仓市公安局全局推广。
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以来,位洪明始终扑在防疫第一线,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用实际行动践行“我是党员我先上”的铮铮誓言,用生命诠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使命担当。就在事迹报告会当天,位洪明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此前,他还被省委省政府追授“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苏州市委追授“苏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潘朝晖
通讯员 范昕怡